河教基〔2015〕82号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5]3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
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5]39号)
2015年8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318205418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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