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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8-31来源: 本站 阅读: 【字体: 关闭

河教基〔2015〕82号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5]3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

      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5]39号)

 

 

 

   2015年8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318205418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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