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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三区”人才支持计...

发布时间:2015-07-14来源: 本站 阅读: 【字体: 关闭

关于做好2015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简称“三区”)学校教师队伍素质,依据《广东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办法》(粤教师〔201312号)和《广东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支教项目管理规定》(粤教师函〔2014106号),现将我省2015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5年支教教师选派工作

(一)支教时间

  2015年秋季学期和2016年春季学期。

(二)支教工作安排

 1.20153月,各对口支援派出地已根据“三区受援地支教需求确定2015年拟派出人数(详见附件1和附件2),省财政根据各地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拟派出人数已下达2015年选派工作经费(详见粤财教〔2015134号文),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选派工作经费,由教师派出地负责落实。

2.请各地市教育局根据本地支教任务,与受援地教育局沟通协调,确定派出教师人选,填写《派出教师信息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教育厅备案,抄送受援地所在市、县教育局。下一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支教教师选派工作经费,将根据实际派出人数,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

 3.派出教师在学期开学前到达受援县,并与选派方、受援方签订支教三方工作协议(附件4),明确权责。原则上支教教师需在受援县连续工作一学年,如确有困难,至少要连续支教一个完整学期。

 二、做好2015年“三区”教师培训工作

各受援地所在市、县教育局根据今年分配到本地区的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或国家级)培训以及其他省级培训人数统筹安排,按照不低于平均每县3人的标准,优先确定各“三区”县各类别学校的参训教师人数,组织教师报名、选拔参训教师。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三区”教师专项计划是推进中小学校教师交流工作、促进全省教育均衡发展、加快“三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教育和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宣传,抓好各项工作的实施,力争通过实施该计划建立健全师资均衡发展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三区”教师队伍水平。

(二)做好各项保障。各地要做好教师选派工作经费的落实工作。教师支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要按照派出单位原工资福利标准执行。对于支教工作期间业绩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支教教师,按照有关教师奖励的规定办理。支教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工作经历,符合规定条件的,在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研究生考试等方面,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

(三)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三区”县与对口支援地教育局要加强沟通,落实支教教师派出工作。各地可通过内部调剂、接收实习生、安排受援地教师跟岗培训等多种方式,解决派出学校的教师缺口问题。“三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受援学校,要安排好支教教师的生活和工作,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充分利用支教教师的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帮助当地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及时报送信息。请各地教育部门及时收集汇总有关信息,按照要求,于7月10日前将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联系人:魏长松,曾诗瑜;联系电话:020-37626971;传真:020-37627294;电子邮箱:gdsjytszglc@126.com;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1706室,邮编:510080

 

 

广东省教育厅

201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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