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教〔2017〕83号
关于举办河源市第十四届中等职业
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各中职学校、技工院校:
为积极响应国家“弘扬工匠精神 打造技能强国”的号召,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职业院校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河源市十四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名称
河源市第十四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河源市教育局、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承办单位
河源技师学院。
三、大赛时间
2017年11月上旬(各项目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四、大赛项目
专 业 | 项 目 | 参赛人数 |
信息技术 应用类 | 网络管理技术 | 3人/每队 |
图形图像处理 | 3人/每队 |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3人/每队 | |
计算机硬件检测与维修 | 3人/每队 | |
加工制作类 | 数控车工 | 3人/每队 |
车工 | 3人/每队 | |
机械CAD | 3人/每队 | |
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 | 2人/组,2组/队 | |
财经商贸类 | 会计 | 3人/每队 |
物流服务与管理 | 3人/每队 | |
文化艺术类 | 模特表演 | 3人/每队 |
旅游服务类 | 导游技能 | 3人/每队 |
语言类 | 英语技能 | 3人/每队 |
教育类 | 幼儿语言教育 | 3人/每队 |
声乐 | 3人/每队 | |
器乐 | 3人/每队 | |
幼儿舞蹈 | 3人/每队 | |
卫生类 | 口腔护理技术 | 竞赛规程、参赛人数、聘请评委等具体赛事由市卫生学校实施,东源卫校配合。 |
护理密闭式静脉注射 | ||
中药传统技能 | ||
检验技术 |
注:以上项目为本次竞赛的候选项目,有3所以上学校报名参赛的项目(卫生类除外)才最终确认为本次竞赛的正式项目。
五、参赛选手
1.参赛选手必须是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册在校全日制中专层次学生(不含中职、电大连读大专阶段学生和技工院校高级班五年制四、五年级学生)。
2.参赛选手年龄不超过21周岁(即199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过省赛一等奖选手不再参加2017年相同赛项的比赛。
六、指导老师
每名参赛选手均可申报1名指导老师,每名指导老师也可同时指导多名学生。
七、组队及报名要求
(一)组队要求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各学校组织初赛,选拨出优秀选手组队参加河源市第十四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提交如下材料:
1.参赛报名表、参赛项目和人数统计表、参赛选手和指导老师名册(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2.参赛选手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参赛时必须出示身份证、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学生证、选手资格证)。
3. 参赛选手相片2张、指导老师相片1张(一寸25*35mm蓝底免冠正面近照,照片背面注明选手、指导老师所在学校名称和姓名)。
(三)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前(逾期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地点
河源市第十四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八、奖项设置
设学生奖、指导老师奖和团体奖。
(一)学生奖
根据选手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成绩相同,则根据竞赛用时长短等其它因素或加赛成绩排序),按各项目实际参赛人数的10%、20%和30%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余为优秀奖。获奖选手有大赛组委会授予相应的荣誉证书。
(二)指导老师奖
按参赛学生获得的奖项对应设置指导老师奖,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相应的荣誉证书。
(三)团体奖
设置各项目团体奖、竞赛组织奖和特别贡献奖。
1.各项目设置团体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即奖前3名。按参赛选手获得项目奖项和数量计算总成绩(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在奖项分值相同时,按实际成绩区分名次)。
2.为积极组织学生参赛的学校设立竞赛组织奖(原则上不少于3个参赛项目)。
3、为承办本届中职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的学校设置特别贡献奖。
九、联系方式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职成科;联系人:曾丽银;联系电话:3388620;电子信箱:hyjyzck@126.com。
十、竞赛经费
参赛队预赛和决赛的食宿费、交通费等经费由各参赛队自行承担。决赛场地器材添置、场地布置等所需经费由承办学校承担。制作《竞赛秩序册》、奖品(证书、奖牌)和聘请评委、工作人员伙食及工作补助经费由市教育局承担。
附件:
1.河源市第十四届中职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报名表
2.河源市第十四届中职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各代表队参
赛项目和人数统计表
3.河源市第十四届中职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和
指导老师名册
河源市教育局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3日
附件下载:211117791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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