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教办﹝2017﹞36号
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河源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同心助学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河源中学、河源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为将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同心助学行动落实到位,请各县(区)教育局、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河源中学、河源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根据《2017年河源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同心助学行动实施方案》(见附件),做好相关工作:
一、指定专人负责。“同心助学行动”是我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教育局、市直高中学校要指定专人跟踪负责,明确责任,切实达到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目标。
二、公平、公正审核。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申请人补充完整;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对象要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对象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台、报纸等媒介,大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弘扬捐资助等良好社会风向。
四、及时报送材料。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高中学校于8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含推荐人员名单名册、《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心助学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送至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张海勇,联系电话:3389064;谢永刚,联系电话:18607621909)。
附件:2017年河源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同心助学行动实施方案
河源市教育局
2017年7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17年河源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同心助学行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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