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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源市教育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04来源: 本站 阅读: 【字体: 关闭

2016年河源市教育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条例,研究草拟地方性教育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编制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确定年度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重点、规划和速度。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市级教育经费,监督基建投资,对市直属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4、综合管理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学校的电化教育、远程教育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对教育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学校布局设置;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各地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督政、督学工作,督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督导评估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6、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协调规划、管理学校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建设工作;指导和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实施和指导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7、组织和实施普通及成人大中专院校招生考核工作,参与省招生办和成人招生办组织的大中专院校录取工作,具体组织市直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8、主管学校的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检查督促《教师法》的执行情况。指导和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研究和制订全市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具体规划全市教师队伍的建设规模和实施目标,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具体管理市直学校教职员工,考核任免市直学校领导班子。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对外交流活动。

11、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6年市教育局决算组成部门共7个,分别是市教育局(含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督导室、德育科、体卫艺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人事科)、市教育考试中心、市教育局教研室、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参公)、市教育局教育装备办公室(参公)、市师资培训中心及市青少年宫。编制共68人,其中:行政28人(含工勤人员3人)、事业40人((含参公)5人,市青少年宫7人),离退休20人。统一记账,执行行政会计核算(除市青少年宫外)。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5,597.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45.28万元,事业收入4.97万元,其他收入46.98万元。对比上年2,727.62万元,增长51.27%。增长原因:增加了教育服务中心在建工程资金2,298万元及附设维护资金798万元,固定资产未移。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5,622.47万元,结转6.9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5546.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12.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33.79万元。对比上年2,692.16万元,增长51.46%。增长原因:增加了教育服务中心在建工程资金2,298万元及附设维护资金798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1233.69万元,占22.2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9.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0.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9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16万元。对比上年1,097.28万元,增长11.06%。增长原因:主要调整部分人员工资部分。

2、项目支出决算4,177.63万元,占77.76%。对比上年1,379.43万元,增长66.98%。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教育服务中心在建工程2,298万元,附设维护资金798万元及资培训、教育创强、普通话测试、教师资格认定、师资培训、普通高考(含市辖考场建设与维护)、成人高考、学业水平考试、自学考试、教学教研、中职招录及文化体育与传媒项目等支出。

四、“三公”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5.55万元,对比去年39.13万元,减少60.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团组 0 个、 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差旅、办理证件;(2)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8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  辆、更新购置0 辆,购置支出 0 万元;(2)公务公车改革保留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0.28 万元(含市青少年宫财政部门预算核拨车辆经费3万元/辆),平均每辆5.4万元。对比去年37.26万元,减少72.41%。减少原因:对创教育强市县区督查工作用车及师资培训接送专家教授授课等公务采用车辆租赁的方式。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27万元,接待89批次,527人数。对比去年1.87万元,增长64.52%。增长原因:主要用于省文件规定的业务增多,增加接待省及县区人数次量。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94万元,包括办公费9.05万元,印刷费13.07万元,咨询费1万元,手续费0.12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8.37万元,邮电费2.92万元,差旅费2.98万元,维修(护)费1.6万元,会议费0.82万元,培训费18.28万元,公务接待费1.21万元,专用材料费7.92,劳务费38.17万元,福利费7.8万元,工会经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3万元,其他交通费13.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7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6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0.16万元。

(三)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运转性项目支出:指市级部门为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必须发生且属于自身使用的专项性业务工作经费。包括:会议、培训类项目,课题调研、科研类项目;信息化运维类项目;宣传活动类项目;执法办案类项目等。运转性项目支出一般列入部门预算管理。

4.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5.非税收入:指由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务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明细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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